財政部預計於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推動10項修法案
2021/09/01
財政部預計於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推動10項修法案
財政部表示,為因應社會發展、配合產業政策及接軌國際新制,營造優質賦稅環境;推動數位智能海關,強化邊境管控並增進通關便捷;健全促參法制,引導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基礎建設,預計於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推動10項修法案:
一、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
為落實公平合理課稅,保障納稅義務人權利,擬具「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調降滯納金加徵率、強化稅捐保全措施、修正得行使退稅請求權之期間、放寬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要件、降低納稅義務人訴願案件得暫緩移送執行之繳稅金額比例及提高逃漏稅刑事處罰等。該修正草案業於110年5月12日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完竣,其中第28條及第43條交付黨團協商。
二、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3條
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按稅率1.5‰課徵證券交易稅措施將於110年12月31日屆期,考量該降稅措施自106年實施以來已達成提升市場交易動能及流動性目的,經參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建議,為促進證券市場長遠發展需要,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3條修正草案,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適用稅率1.5‰延長至113年12月31日,經行政院110年8月20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三、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5條
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項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將於110年12月31日屆期,為實現政府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賡續扶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相關產業與建構永續發展環境,該部參採經濟部及交通部將免徵期間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之評估建議,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5條修正草案,於110年7月6日函報行政院審議。
四、修正「關稅法」部分條文
為明確規範轉運、轉口貨物之通關、申報及管理,強化貨棧、貨櫃集散站及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業者之管理,及配合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修正「關稅法」部分條文,強化貨物監控強度。行政院110年8月20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五、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
調降產自貝里斯199項貨品、宏都拉斯25項貨品及巴拉圭10項貨品之關稅稅率;配合產業政策,調降國內無農產供應之乾腰果關稅稅率、增列大型柴油車零組件免徵關稅申請退稅寬限期及調整花生關稅配額數量之換算比例。行政院110年8月20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六、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
為防杜規避,維護租稅公平,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短期措施,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低價住家房屋免徵房屋稅適用要件,排除非屬自然人(如:法人)之適用,自然人持有以全國3戶為限。案經立法院110年5月12日財政委員會審查完竣,交付黨團協商。
七、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部分條文
為符合國家政策需求廣納更多公共建設類別,及提高民間參與誘因,擬具促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公共建設類別:新增綠能設施及數位建設,將離岸風電運維港口等建設納入促參法範圍;納入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有償PPP)機制:評估具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之公共建設,確認依促參法辦理較政府自辦具效益者,得由主辦機關於民間機構營運期間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財政部增設履約爭議調解會,供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作為調解依據,快速解決履約爭議;於110年5月5日陳報行政院審議。
八、修正「所得稅法」及「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公益信託稅制)
為督促公益信託落實從事信託本旨之公益活動,防杜藉公益信託獲取不當租稅利益,配合「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公益信託之監管機制,擬具「所得稅法」及「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10年5月14日函報行政院審查,經該院同年8月3日召開會議審查完竣。
九、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3、第3條
為提升權證報價品質,促進權證市場發展,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3、第3條修正草案,調降權證履行報價責任相關避險股票證券交易稅稅率為1‰,於109年10月7日函報行政院審議。
十、修正「菸酒稅法」第7條
考量菸酒之管理及課稅為一體兩面,菸稅與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計課方式向採一致性規範,爰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第4條規定內容,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定明紙菸、菸絲、雪茄以外之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新臺幣1,590元,從高課徵,於109年10月21日函報行政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完竣;「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及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已經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財政部將積極與立法委員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盼儘速完成修法,落實政策。
新聞稿聯絡人及電話:
賦稅署 王漢良科長(02)23228016
關務署 張晃嘉科長(02)2550-5500分機2102
推動促參司 洪美菁科長(02)2322-8460
資料轉載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