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申請分開或選擇性提供資料,期限至112年3月15日止
2023/02/09
111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申請分開或選擇性提供資料,期限至112年3月15日止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今(112)年5月開始申報,並開放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若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需求者,可自112年2月15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透過網路或臨櫃向稽徵機關申請。申請項目包括:(1)申請人本人與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2)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額資料、(3)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
該局進一步說明,網路申請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申辦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11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戶號」等四種通行碼擇一線上申請。
該局特別提醒,為免除逐年申請的不便,申請後,當年度及以後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或不提供,不用每年申請。另於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已勾選「夫妻分居」欄項者,則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111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也會分開提供,不用再申請。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及資訊組
聯絡人:戚振中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830
撰稿人:陳佳伶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838
資料來源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