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出售多筆房屋土地,計算房地交易所得應逐筆計算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2023/03/27
營利事業出售多筆房屋土地,計算房地交易所得應逐筆計算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房屋、土地,依同法第24條之5第1項規定,計算房地交易所得額,得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若房地交易所得為負數者,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以零計算,房地交易所得非為負數者,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以該筆房地交易所得為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當年度交易2筆以上之房地者,應依規定於申報書表逐筆填報房地交易所得,並依上述規定分別減除所對應之土地漲價總數額,自房地交易所得中扣除後計算所得。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110年度申報3筆房地交易,逐筆計算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60萬元,A公司逕以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所載土地漲價總數額加總110萬元列為房地交易所得200萬元減項,計算房地交易所得為90萬元,正確逐筆計算房地交易所得應為140萬元,致A公司短漏報房地交易所得50萬元。 單位:萬元
序號 成交價額 取得成本 必要費用 交易所得 土地漲價總數額 逐筆計算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
該局特別說明,倘營利事業交易多筆房地未逐筆列報,逕依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所載土地漲價總數額加總,列為房地交易所得減項,以致短漏報房地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補繳所漏稅額。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鳳山分局
聯絡人:朱素明 課長 聯絡電話:(07)7404001分機5880
撰稿人: 王斌任 聯絡電話:(07)7404001分機5882
資料來源 財政部